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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访谈时间:2021-10-28 10:00 - 2021-10-28 11:00
本期嘉宾:
  •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何明
  •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崔建林
  • 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秩序处处长孙 乐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安全质量技术处处长吴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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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网为您直播的《在线访谈》节目,本期访谈的主题是“江西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四位嘉宾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网友们提问。他们分别是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何明,徐总,您好!

徐何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省交通运输厅 安全监督处处长 崔建林,崔处长,您好!

崔建林: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省公安厅交管局 交通秩序处处长 孙乐,孙处长,您好!

孙乐: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安全质量技术处 处长吴春月,吴处长,您好!

吴春月: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再次欢迎几位嘉宾的到来,我们都知道今年是全省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十大攻坚战”。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在节目的开始,想问一下徐总,这是出于何种考虑?重点打击的内容有哪些?

徐何明:好的,借此机会,先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正值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决胜期。在这关键节点,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10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握“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和视察江西时“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及“五个推进”指示要求,安全稳定是前提,也是不能失守的底线。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

二是全力营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安全稳定环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大考验。我们要通过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动员各级、各部门拧紧发条、强化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和惩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全力推动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是今年覆盖全省、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已进入“评估提升”阶段,前期虽取得较好成效,但是还存在推动不平衡、执法不严厉、整治不及时等问题。我们就是要通过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进一步推动“十大攻坚战”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为明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加之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高位波动,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受低温、雨雪、大雾、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各类风险增加,安全防范任务艰巨。我们要通过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查清查透季节性风险、基础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清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形势平稳。

根据今年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开展情况以及系列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这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明确了三大类重点打击内容:

一是15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比如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11个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主要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每个行业领域均明确了打击重点。

三是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方案中没有涉及到的行业领域或者非法违法行为,我们也一并进行了明确,要求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

主持人:谢谢徐总的回答。有网友向我们的直播间提问,交通运输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在此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中,将重点打击哪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崔建林: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省交通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将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对行业领域相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道路运输领域。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和未按要求配备车辆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及器材;客运站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运输企业未健全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信息留存和禁运、限运物品公告制度,夹带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运输。

水路运输领域。船舶长期逃避海事监管、客(渡)船超载、超航区以及“带病”航行;非客船载客;恶劣天气违章冒险航行。

港口码头装卸作业领域。未有效落实全员特别是高处作业人员的专题防滑防坠落安全教育;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非法作业、超装超配。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领域。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盲目赶工和违章作业;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未落实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满堂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审查及实施过程中的交底、检查、验收、监测、应急等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的。

危化品运输领域。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做好危化品储运设备日常检修维护,未对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业务培训,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应急处置能力不合格的;未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

主持人:好的,谢谢崔处长的回答。我也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江西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把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违规问题也确定为重点打击的范围,能否请相关领导详细介绍一下道路交通方面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

孙乐:按照省政府“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立即下发《全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同时,围绕工作目标,我们也确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整治重点:一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要重点整治“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二是农村公路要重点整治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三是城市道路要重点整治酒驾醉驾以及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同时,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增加需整治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主持人:好的,谢谢孙处长的回答。面对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今年以来,全省房屋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稳中有忧,一般事故多发频发,请相关领导结合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简要介绍全省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吴春月: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感谢网友朋友们对我省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建筑施工点多面广,多为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人员群体大,历来是安全事故多发领域。今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全省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住建厅坚持组织开展与施工企业谈心谈话活动。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已经分别与江西省建工集团、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发展规划,掌握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公司制定相应措施,并对公司今后的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二)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两会”、“五一”“七一”、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段,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并组织督导组奔赴设区市一线开展明查暗访。11月份,将落实好省安委会关于全省十五次党代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对各地做好重要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确保全省住建行业实现“六个不发生”目标。

(三)强化危大工程管控。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狠抓辨识、公告、方案、验收等环节控制,重点加大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钢结构及网架安装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暗挖工程等检查力度,防范和遏制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月报”制度。今年1-9月份,全省共累计上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7373项(次)。

(四)持续公布建筑施工“百差工地”。要求各地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的通知》要求,每季度上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和非法建设项目名单,截至9月底,各地上报“百差工地”的261个、非法建设项目33个,对认定为“百差工地”和非法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公布,并要求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百差工地”督促整改、对非法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整改处罚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并将整改处罚情况全省通告。

(五)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针对今年一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在分析原因中我们发现,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和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根据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将进入“排查整治”阶段工作。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依法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主持人:谢谢吴处长的回答。非法营运是网友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交通运输部门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崔建林:这个问题我来解答一下。今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工作主题,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事故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破冰”行动。省交通运输执法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包车、非法营运问题,选取7个设区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展了一对一的“破冰”行动,在创新非法营运线索收集渠道、建立旅游客运联合监管机制、实施区域交叉执法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例如,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对非法营运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对举报从事非法营运的,给予举报人最高2000元人民币奖励,提高了群众举报“黑车”的积极性,进一步压缩了“黑车”的生存空间。

二是全面推进联勤联动。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效能,进一步消除执法监管盲区,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高速路政和地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重点查处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及附近的“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非法维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是大力开展联合执法。省交通运输执法局联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以1637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为重点,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营运和超员载客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两部门按照“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原则,采取重点场所布控、锁定轨迹精准、实施源头打击等查处方法,精准打击、依法查处涉嫌在我省长期从事道路非法营运和超员载客的各类车辆。截止10月底,两部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00余辆,有效地震慑了非法经营者,进一步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此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督促指导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锁定涉嫌非法营运和超员载客车辆行驶轨迹,实施联合布控,重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地开展联合执法。部署开展网约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网约车变相从事班线经营活动的查处,切实消除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非法营运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执法信息共享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联勤联动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预测非法营运特点,研究、布置联合打击对策措施,协调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联合执法效能。

主持人:谢谢崔处长的回答。今年以来,有的地方燃气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引起整个社会的极大关注,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也牵动着人民群众的心。有网友问到,请在座的领导简要介绍我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吴春月:感谢这位网友对我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诚如您所说,今年以来,我国发生了多起燃气爆炸事故,如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等,给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今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压实各方职责。及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地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完善管理举措,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省住建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单位和地市的意见,主要是要压实部门和行业的责任监管。

二是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今年以来,省住建厅连续3次组织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督查,督查各地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的情况,排查整治非法充装、倒卖、运输、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及超期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等行为,责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先后2次书面通报全省燃气安全督查情况,特别对未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地方进行点名通报,为全国两会、建党百年、国庆等重要时期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是持续推进隐患整改。通过督导检查及各地的再排查再整治,共检查城镇燃气企业589家,排查天燃气管道(网)2.6万多公里,入户安全宣传超过32万户,发现问题隐患8500个(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070个(处),依法停业整顿企业22家。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督导调度力度、实行隐患销号管理;同时督促各地压实压紧主体责任、深化细化隐患排查、抓紧抓实安全隐患问题整治。

四是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省住建厅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特别注重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为进一步提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工作将于10月底分设区市分批次进行,考核发证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各城镇燃气企业按照考核内容自行安排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主持人:谢谢吴处长的回答。我想请教一下孙处长,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实现工作目标,行动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孙乐:好的,主持人,我来回答一下。为切实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显性用警。全面启动交警执法站,在事故多发点段以及高速出入口、服务区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大对重点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提升见警率、管事率、查处率,持续释放严管信号。深入推进“万警千车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巡逻管控和安全劝导,延伸管控触角。

二是强化研判查控。加强对违法、事故、流量等数据的分析研判,切实强化重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及时消除易肇事肇祸的动态风险隐患。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分析研判,梳理排查严重超载和多次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疲劳驾驶的重点嫌疑车辆,及时布控查处。

三是强化宣传攻势。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等重点内容,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持续曝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肇事典型案例,宣传危害后果,扩大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行动期间,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明查暗访,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支队进行约谈通报,推动落实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百日行动”取得成效。

主持人:谢谢孙处长的回答。近年来,江西多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及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均取得较好成效。徐总,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这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与以往的行动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有什么特点?有哪些措施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见成效呢?

徐何明:好的。我们这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是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领域最重要的一次集中行动。这次百日行动,既吸取了以往工作的经验,也结合了当前安全生产实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我们这次“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是在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基础上开展的,因此我们紧盯前期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15类共性问题以及11个行业领域具体问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二是突出责任落实。在工作方案中,我们明确了企业、有关部门及政府的主要任务,企业要对照百日行动方案,自查自纠,突出强化“反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动,杜绝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落实、警示教育、检查执法;政府层面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高压严惩。充分运用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严肃查处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们要求各地、各部门着力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先进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三是强化执法检查。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依法应移送公安机关。四是强化工作结合。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主持人:谢谢徐总的回答,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关于未能及时在节目中回答的问题,请大家稍后关注本期的文字实录。最后再次感谢徐总一行的光临,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与支持,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徐何明、崔建林、孙乐、吴春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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